CORE-ZONE 討論區 » 職場資訊 » [注意] 颱風信號及暴雨警告 下的工作安排要點

2005-7-21 07:55 我嬲你
[注意] 颱風信號及暴雨警告 下的工作安排要點

[b][center]僱主應該怎樣做?[/center][/b]

*首要考慮僱員在工作地點及往返工作途中的安全。
*遵守在《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僱傭條例》
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諮詢員工及讓他們參與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
* 確實評估對必要人員的需求,並只要求絕對必要人員在八號或以
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回到工作崗位上班。
* 清楚說明在何時發出甚麼種類的信號或警告,僱員便無須上班或
復工。
*為仍須工作的僱員提供足夠的設施及設備(例如安全帽及雨衣),
以確保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
*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接送服務,給予須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上班的僱員。另一方法,是向僱員發放
特別交通津貼。
* 體諒因實際困難未能上班或準時上班的僱員,並作彈性處理。
*若僱員由於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受控制的因素影響而缺勤,不應扣
除他們的工資。
*詳細列明在各種情況下工資及津貼的計算方法,並考慮支付颱風
或暴雨當值津貼予上班的僱員,以作鼓勵。
* 當天氣情況繼續惡化,公共交通工具即將暫停服務時,應慎重考
慮盡快讓僱員提早下班。


[b][center]僱員應該怎樣做?[/center][/b]

*當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如公共交
通工具維持服務,都應上班工作。
*如須上班,應根據預先的工作安排盡可能準時上班。如遇到實際
困難而未能返回工作崗位,應盡快通知僱主。
*除非工作安排另有規定,在八號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取消
後,一般都須返回工作崗位上班。
*與僱主合作,遵守安全規則和工作程序。

頁: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