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1 21:54 bbb1188
幼兒心理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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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x][font=仿宋_GB2312][size=3][color=blue]  觀看幼兒成長是一件有趣的事,也是一種享受,嬰幼兒身心發展變化特別快,每個不同的年齡都有不同的變化,心理特徵亦大不相同,往往們會以大人眼光來看嬰幼兒的世界,解釋他們的種種行為反應,而與事實有所差距,以下就幾個例子來說明:
 
1.「昨天」是什麼?--幼兒的時間觀念
  奇怪呀!明明是上個月的事情,孩子怎麼會說成「昨天」?

  剛過三歲生日的祥祥,晚上睡覺前突然對媽媽說:「天亮的時候,我們去樂童玩好不好?」「樂童?什麼是樂童?」媽媽不解地問。祥祥解釋:「就是昨天嘛!昨天我生日的時候,我們去樂童玩啊!」這下媽媽才明天,祥祥指的是上個月他生日時,全家去兒童樂園玩的事。

 
會模仿大人說「幾點了?」的幼兒,不一定真正瞭解時間概念。
    I.用具體事件標示時間
  在三歲以前,幼兒幾乎都是活在「當下」,對於時間的流逝沒什麼感覺,言談中自然很少提到過去或未來所發生的事。他們對間時的知覺,主要依靠本身的「生物時鐘」來提供時間的訊息。比如,肚子餓了,便知道喝奶的時間到了。
  大約三歲開始,孩子的時間概念積極形成,言談中也越來越常使用與時間有關的字眼。此階段幼兒的時間知覺是與事件的聯繫為主,包括:周遭環境或大自然的的變化,如日夜的差別、以及生活中的具體事例,如吃飯、睡覺、上學等,都是幼兒知覺時間概念變化時的主要指標。「早晨」對幼兒而言就是「天亮的時候」、「白天」就是「上學的時間」、「晚上」則是「天黑的時候」。

  所以,孩子有時可能會發生混淆。假如孩子記得放學的時間是「天黑了」,那麼天一黑,他就認為「媽媽來接我回家」的時間到了。如果一大早就下起雨來,天色陰暗、幼兒可能會納悶:「天已經黑了,為什麼媽媽還沒有來接我?」

    II.幼兒不太瞭解時間名詞的意義
  三歲幼兒語言發展迅速,有關時間的字彙收得很快,在言談中可聽到他們經常使用有關時間的名詞。提到過去的事情,他們常會說「昨天」、「有一次」;有關未來的字彙則有「下次」、「明天」、「以後」、「等我長大的時候」。但是,有些相應於時間名詞的時間概念卻尚未形成,許多大人往往高估了他們的時間概念。
  儘管對時間的估算,仍不太掌握得住,但是幼兒很喜歡模仿大人「一下下」、「再等一分鐘」、「來不及了,快遲到了」......,有的幼兒雖然還不會看時鐘,但遊戲時,他們也會學大人看看手錶,然後說「兩點了」或「吃飯的時間到了」。其實孩子往往並不十分確定「一分鐘」、「五分鐘」、「二點」的真正意義,也不清「昨天」和「上個月」的不同。

   III.幫助孩子增進時間觀念
  由於時間摸不著,也看不見,大人要與幼兒討論時間,最好盡量引用具體的事例。比如:「午睡醒來,就是遊戲時間」、「爸爸下班回家的時候,就可以看小丸子」,這樣孩子比較聽得懂,也能幫助孩子逐漸建立時間表的觀念,瞭解在特定的時間才能做特定的事情。
  此外,儘管幼兒的時間概念發展常不及他對時間字彙的掌握,但是學習手時間字彙,可以增進幼兒的時間觀念,也能幫助他們更正確地使用時間名詞。者之間有相輔相成之效。


2.這是我的!
  兩歲幼兒總是被冠上「小氣」與「霸道」,其實不是他們不願意為別人設想,只是受限於「自我中心」的思考方式,無法顧慮到他人的感受。

  2歲半的小柏抱著娃娃走近玩具瓦斯爐時,順手將手中的娃娃放在地上,準備拿起鍋鏟妙菜。同班的小慧剛好經過,看到娃娃躺在地上,便將它抱起,一邊哄著一邊走向圖書角。小柏發現娃娃被小慧抱走,連忙跑過去將它從小手中搶回,並生氣地告訴她:「這是我的!」小慧眼看搶不過小柏,只好跑到找老師告狀:「老師,小柏搶我的娃娃!」

  這時,小柏已經抱著娃娃走回娃娃家,赫然發現其他小朋友正高興地在炒菜,小柏生氣地將他們推開,高聲抗議:「這是我在玩的!」其他小朋友也不甘示弱,對著小柏大叫:「是我們先玩的!」

「這是我的!」自我中心是兩歲多幼兒的思考特徵。
    I.自我中心的兩歲兒
  根據心理學家皮亞傑的研究,「自我中心」是兩歲多幼兒的思考特徵。他們只想到自己的感覺與需求,而不考慮別人或周圍的狀態。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行為,影響著幼兒的人際關係,因此,他們不容易產生與別人合作、輪流,或分享的行為。
  不瞭解幼兒發展的大人,有時會將這些行為誤解為「不乖」、「小氣」、或「霸道」。其實,幼兒不是不願為別人設想,只是受限於本身不成熟的思考方式,才無法顧慮到他人。

    II.玩具比朋友重要
  因為自我中心,這階段的孩子對於玩具,總以為「只要是我玩的,都是我的玩具」。為了捍衛玩具的「所有權」,他命令、威脅別人不要拿他的玩具,甚至打人、搶奪的方式拿回自己的所愛。
  對這階段的幼兒而言,「玩具」可比「朋友」重要多了。要他為了友誼而放棄玩具的可能性很低。因為他只知道自己很想玩,若別人把玩具搶走,他會很難過、很生氣,至於別人的想法與感受,他則無法體會。

  III.避免發生爭奪的行為
  既然兩歲多的孩子適應他人需求的能力很弱,這時就需要大人幫忙。首先,大人應先瞭解他們的心理特徵,避免將孩子歸類為「慷慨的」、「小氣的」。其次,還要主動製造機會,並給予一些簡單的指導,鼓勵幼兒社會行為的發展。譬如,提供足夠的積木、黏土、色紙、顏料,讓幼兒可以一起參與,減少因爭奪玩具而引發爭執,並藉機讓他們練習社交技巧。
 
  IV.逐漸學會體貼與輪流
  兩歲幼兒因為無法同理他人的感受,又欠缺溝通的技巧,因此,不要期望一群幼兒自己可以玩得很好,如果沒有大人的監督,幼兒的遊戲很快就會落入一團混亂的紛爭。此時,大人適時地引導,可幫助孩子發展社會能力。譬如,老師可以跟小柏解釋:「學校的玩具是屬於大家的,如果你想先玩炒菜,就讓小慧先玩娃娃。」並教他問其他正在炒菜的小朋友:「我可不可以和你們一起玩?」若孩子們堅持不願意一起玩,老師也可充當計時員,指導幼兒學習輪流,一人玩一段時間。
  雖然幼兒是非常自我為中心的,但只要大人耐心輔導,讓孩子多經驗幾次成功的合作遊戲,那他們心中剛剛萌芽的友誼觀念會漸漸成熟,而學會體貼別人、與人合作和輪流玩具了。


3.兩歲兒的自言自語
  您的孩子有自言自語的現象嗎?別擔心,這只是孩子自我中心語言的一種表現。

  一歲七個月大的亞亞在馬路上看見小狗時,不管旁邊有沒有人,都會指著牠說:「狗狗!」玩耍的時候,不論是自己一個人,還是和其他小朋友一起,也都會邊玩邊笑,咕咕地自說自話,甚至睡覺前也會嘀嘀咕咕上好一陣子,才漸漸進入夢鄉......。


孩子的自言自語深具發展意義喔!
    I.用自言自語控制行為
  像亞亞這樣自言自語的現象,常可在幼兒遊戲、動作中,或是處於困難的狀況時發現。幼兒從一歲後期到二、三歲時,常會邊玩邊自言自語,此時的自言自語不一定具有任何意義,也不是為了溝通。
  兒童教育家皮亞傑(Piagct,J. )認為,孩子的自言自語是屬於自我訓練的語言行為,其部分原因是來自於小孩未能完全區分字眼所代表的意義,使言語變成了另一種活動。

  心理學家高斯基(Vigotsky,J.S.)認為,語言的發展是在社會互動中進行,小孩透過大人告知「言樣做」、「那樣做做看」等,學會知的行動經驗,而對自己發出「我要如此做」的語言,這種「外在語言」的形式,便是學習使用自己的語言來統整、掌控自己行動的開始;往後便會逐漸發展成以思想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孩子的「自言自語」,是深具發展意義的!

   II.學會使用文字符號
  孩子邁入兩歲後,逐漸從感覺運動期過渡到前運思期(2-5、6歲),此階段孩子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是學會使用符號,例如,指著小狗說「狗狗」,這個舉動即表示他已將字詞與它所代表的動物做連結。一旦象徵性的思維能力出現,孩子就越來越靈活於讓一件物體具有許多假想的代表意義,並透過模倣、繪圖、或幻想、語言等表達方式,將過去已瞭解的關係表現出來,並在想像的世界中表達及抒發這些情感。
  隨著年齡的增長,在遊戲中常自言自語的孩子,漸漸變得能將他人納入自己的遊戲中,將遊戲的中心從自我轉移到他人,因而自言自語的現象會逐減少。

   III.展開社會性遊戲
  有的父母擔心孩子的自言自語會影響他的人際關係,由發展的角度來看,孩子約一歲半時,開始會對別的小朋友表示關心,但僅限於用眼睛追逐他們的活動,或緊跟在後面跑來跑到。
  到了兩歲,小孩之間的互動形態,仍屬「平行遊戲」,例如:喜歡加入許多小孩之中,但只是在旁邊看著別的小孩玩耍,或是在團體中高興地自個兒玩自個兒的。

  到了2-3歲,孩子在遊戲中會逐漸使用有限的語言來建立和維持協調性的合作關係,但仍缺乏合作的本領,只是試探性地注意對,方尋求種一起玩耍的方式,像是互相追來追去、邊跑邊笑這類簡單的遊戲。

  3歲以後,孩子與其他小朋友互動的需求增強,交談機會自然就增加了,因此,父母不要過於擔心。
 
4.百聽不膩,百看不厭--談嬰幼兒的重複閱讀行為
  您是否對孩子一再要求念或看同一本書感到厭煩,其實,重複閱讀行為對他們的成長是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

  常聽許多父母抱怨:「為什麼孩子一直要重複地看某一卷錄影帶,玩某一種遊戲,更麻煩的,有時還要我一直念某一本故事書?」在幼兒的重複要求下,爸媽念得是「嚼之無味」,愈念愈煩,不由自主嘀咕起孩子怎麼這樣「固執」或「一成不變」!


在重複共讀的經驗裡,孩子不斷地以自己的速度吸收、學習。
    I.「學習躍進」發生在重複行為後
  嬰幼兒「喜愛重複」的行為,不是個案,而是他們專屬的特性。
  較細心或替孩子做成長記錄的父母應可發現:嬰幼兒的重複行為總會在持續一段時間後的某天,出現了學習上的躍進。也許是他突然會抓住物體、會唱出哪首歌了,或者不知道什麼時候他會翻身了......。

  在親子共讀中,這種「突然」發生的學習躍進,也會在他不斷地要求成人重複閱讀的行為後出現。我們可以這麼說,在重複共讀圖書的環境裡,作人所提供的,一如蓋房子所使用的鷹架,嬰幼兒可順著這鷹架,不斷地以自己的速度添砌不同的土和磚,並在發展成熟之際展現出來。所以,他們一定會在重複共讀中,以行動或語言來表示他已獲得或學會的某些東西。例如:看到這一頁有牛,他就會哞哞地叫,表現出他知道這一頁的內容。或當他們察覺該書是以有韻律的文字組成,就會主動地唸出句尾的韻字,像我的女兒寧寧在17個月大時,我和她共讀《晚安,月亮》一書,她每每主動念出「......and a comb and a brush and a bowl full of mush......」這;句子中的〔sh〕音,而且把音拖得很長。

  有的幼兒還會突然背起整段的童謠:「滴答滴答下雨了,滴到寶寶的鼻尖上了!」;或者他們在學會掌握閱行為後,也能聯結故事情感和本身的經驗,像寧寧在2歲半時,拿起《野獸國》,便一頁頁、半背誦半嘟噥地編詞念完全書,還問我:「要不要看『麥斯想媽媽很難過』那一頁?」並努力地翻找該頁。

  心理學家高斯基(Vigotsky,J.S.)認為,語言的發展是在社會互動中進行,小孩透過大人告知「言樣做」、「那樣做做看」等,學會知的行動經驗,而對自己發出「我要如此做」的語言,這種「外在語言」的形式,便是學習使用自己的語言來統整、掌控自己行動的開始;往後便會逐漸發展成以思想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孩子的「自言自語」,是深具發展意義的!

   II.不該孩子受挫的拒絕法
  雖然嬰幼兒喜愛成人一再地讀某一本書給他聽,但若要成人不厭其煩地照做,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當你在某天、某時,真的不想再念下去,但又不忍孩子遭受被拒絕的挫折時,建議您利用以下方法:1. 您只須慢慢地、一頁頁地翻書中圖片給幼兒看,對孩子的問題則簡短答腔。只要一會兒功夫,嬰幼兒通常就會失去下再看的興頭,但卻不會失去明天再讀的興趣。
2. 當您察覺嬰幼兒想要求再讀,可在念完書時,趕緊轉他的注意力。
3. 可反問孩子:「你從書上看見了什麼?」或請他們自己「唸」給你聽。有經驗的成人都知道,幼兒可以自己嘟噥嘟噥、煞有介事般地念起書來。把被重複要求的對象轉回到幼兒身上,他們大可在一讀再讀後,而自行決定結束該次的閱讀經驗。
4. 直接誠懇地告訴幼兒:「爸爸(媽媽)累了,現在不想再念。」大人誠實地向孩子坦白自己的想法和情緒,是尊重孩子的一種表現。坦誠不只是一種「美德」,也是一個習慣。孩子從小獲得大人坦誠的對待,就有機會學習坦誠的方法和態度。父母對孩子坦誠,往往會很驚訝地發現,即使是一歲多的幼兒,也常常能尊重您坦誠相告下的決定。
 
  III.在愛中進行重複共讀
  曾聽見一位父親像拆穿西洋鏡般地說:「我的孩子一天到晚拿書要我念,其實他只是想得到我的注意力罷了!」這位父親說的雖是實情,但其實他的孩子想要表達的訊息是:「請你愛我!」
  嬰幼兒從重複行為中獲得成長,成人在提供嬰幼兒重複行為的環境中灌溉孩子的生命;孩子絕非固執,成人更非安排一個呆板的環境。在一讀再讀的親子互動裡,不但有愛,還應和著人類成長的規律和需求![/color][/size][/fon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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